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國民年金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

國民年金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

1.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自10071日起施行,自施行日起,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(含死產),得請領生育給付,亦即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在10071日後(含當日)生育,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。
2. 給付金額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。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,按比例增給;即雙胞胎給付2個月、3胞胎給付3個月,以此類推。目前月投保金額為17,280元。


以上資料來源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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